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材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我院现开展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现将该奖学金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设置及评选名额
(一)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项目包括: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二)评选名额
各项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学院2023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及分配方式:
1.四项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全年级各15个名额;
2.各班名额按班级人数比例对应分配;
3.经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在不超过各奖学金总名额的前提下,各班可根据奖学金条件匹配的实际情况进行名额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任何一项奖学金的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具备申请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度收到违纪处分;
3.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4.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5.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6.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三)各项奖学金申报条件
学习优秀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5%;
2.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自强奋进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级及以上的各类文体活动、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2.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
3.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本科生。
社会公益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四)关于获得奖学金评选资格相关补充
1.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2.本学期转专业至物理学院的学生返回原学院参与奖学金评选;
3.每位学生每学年所获奖助上限为13000元,但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资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三、评选流程
本次奖学金评定,需经班级评审委员会、年级评审委员会和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三级审核,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班级评审委员会由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两名学生代表共5人组成,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报名情况并核实报名资格,组织开展班级内部的集中民主评议。年级评审委员会由年级辅导员、年级主要学生干部和若干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年级的评选结果审核。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3日前,学生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4月13-21日,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本班各项奖学金,评选结果经由年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4月24日前,物理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学生申报、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月30日中午12点前,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