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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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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物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四个服务”意识,推进实践育人,物理学院现面向全院研究生选拔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物理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  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安排

1.  选调生走访。7月16日至18日,走访广西自治区选调生校友工作单位,了解选调生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环境。

2.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天眼”参观学习。7月19日至21日,赴贵州省平塘县参观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SAT)。

3.  华东校友企业走访。7月23日至25日,赴上海、无锡、常州、扬州走访校友企业,了解企业需求。

 

三、  选拔派出流程

1.  个人提出申请。有意向参加上述项目的同学,在征得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填写《物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导师签字后,在6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高芬老师。逾期不候。

2.  学院选拔。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人。选调生走访项目,已报名参加基层挂职锻炼的研究生优先。校友企业走访项目,有意愿到华东地区企业工作的研究生优先。选拔将依据研究生申报意愿,结合个人学习综合表现,平时组织或参与党支部、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选拔。每人至多参加一个项目。

3.  公示。学院组织评选,确定实践队员名单和候补名单, 6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学院信息公示栏、班级QQ群进行公示。

4.  派出。公示结束后,按照项目组队,选出各队队长。队长组织队员作前期调研工作。确定人选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派出的,候补人员按照顺序获取参加资格。如果涉及退票费用,退票费用由退出队员自理。派出期间所有队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带队老师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  资助方式

为了资助更多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提升育人质量,学院将资助从武汉赴社会实践所在地往返车票、住宿费和保险费,其他费用(含当地交通费用和餐费)自理。

 

五、 工作总结

每个暑期实践队提交一份总结报告,由队长组织队员分工撰写,队长负责统稿定稿;每位队员撰写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返校后一周内队长收齐各队总结报告和全队队员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后,交高芬老师。

 

 

                                      物理学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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