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复试工作要求,现将物理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资格:
1、凡报考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达到复试分数线均可参加。分数线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复试名单采取差额的方式,比例为1:1.2。2016年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892)。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报到,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2、因为我院生源充足,所以我院不接受报考外校或报考我校外院系调剂生。
三、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11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科技楼北410室
3、报到所持证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材料:
① 查验学生证;
② 查验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复印件;
③ 查验考生报考信息;
④ 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科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⑤下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由所在单位政审、盖章。(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473)
⑥ 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材料:
① 查验准考证,交复印件;
② 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复印件;
③ 查验毕业证,交复印件;
④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⑤ 下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由所在单位政审、盖章。
(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473)
⑥ 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4、复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复试具体安排在报到地点公布。
5、费用:复试费100元/每人,报到时缴纳;体检费35元/人,校医院体检时缴纳。
6、确定面试分组:复试的学生在报到时,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面试小组(每组将按照1:1.2确定面试学生人数)。每个面试小组的老师名单将于3月11日前在物理学院的网页上公示(http://phys.hust.edu.cn/)。
注:在选择面试分组时,理科不能转工科,工科可以转理科。
四、大学生心理测评
时间:3月7至3月11日
方式:采用手机APP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请所有复试学生于上述时间段内,在手机中下载APP,自行登录测试。具体APP下载、测试方式、注意事项等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Show.asp?id=894)上《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rar》。
注: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3月12日下午14:00-17:00(校医院)
体检要带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不要求空腹,体检费为35元、请学生自备零钱。体检报到时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标注物理学院及准考证号。
六、笔试:
3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东九楼A213、A214、A216进行复试笔试。
考试科目:大学物理(上、下册),参考教材:范淑华等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七、面试:
所有复试学生于3月13日上午(周日)8:10在东九楼D217集合,听取专业和英语面试相关规定。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以复试小组组织面试考试(包括英语听说和专业面试)。
1.英语面试:考试全程录音。
(1)考生做简短自我介绍。
(2)主考针对考生发言提问,进行交谈。
2.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等。
3.面试小组需做好记录,在公平、公正基础上做好硕士生录取工作。
八、录取时间安排:
1、各面试小组复试结束后,按各自学生的总成绩(计算办法见第九条)由高到低排序,将拟录取和不录取的学生名单分开书写送到学院办公室。
2、3月14日组织研究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协议;未录取学生可以退回本人提交的材料。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与本院专业均衡发展的状况,对考生进行一定程度的专业调剂,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3月16日上午8:30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物理学院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7-87543881
九、考试成绩的计算:
学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