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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10

为确保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特制订物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导师招生计划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未通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达到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由3位以上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复试(面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结合导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占8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工作安排

5月6日上午8:30-11:50:报到

地点:主校区科技楼北400室(物理学院办公室)

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信2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请出示学生证);⑤报考定向培养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公函,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政审表》;⑥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科技奖励材料复印件、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公函。

考生报到时应填报研究方向或导师,缴纳复试费用100元/人,领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空白表1份。

5月6日上午8:30-11:50:心理测评。考生在报到的地点同时进行心理测评(物理学院负责下载手机APP,学生只用现场测评即可),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月6日下午14:30-17:30:体检。地点校医院,不要求空腹,请带1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人。体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在体检表上注明学院代码01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月7日上午8:30开始:复试统一在西十二楼S311进行,S312为考生候场教室。考生于5月7日上午8:30在西十二楼S312门前查看具体安排。复试时将已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交至复试小组。

5月12日:公示初录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拟初录考生需签订《录取协议》和《博士录取承诺书》,公示期结束无疑议且初录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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