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双一流”国际交流与合作
高端外专引智计划
项目指南
一、概述
一、项目宗旨
本项目旨在贯彻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之中长期在校海外专家人数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10%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教学科研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服务于创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总体目标。
二、项目规划
项目类别 |
项目数量(第二年为新增数) |
合计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高端外专引智计划 |
50 |
100 |
150 |
300 |
三、聘请对象
本项目可全年申报,随报随审批。本项目中“中长期在校海外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外国护照的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地区人士;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含知名企业的同等级科研人员);
3、 在校时间1个月及以上;
4、 有明确的科研或教学任务和工作计划。
四、项目资助内容
1、在校时间一个月及以上的专家:
1) 往返国际机票:指专家所在国(境)常驻地到武汉最直接航程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
2) 住宿:指专家在我校工作期间国际交流处按照每天不超过680元人民币的标准资助专家在校内或周边的住宿。住宿地由聘请单位与专家共同协商确定、住宿费用在68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实报实销。
3)工资:根据所聘请专家的工作内容,专家工资标准为40000-60000元人民币(税前)/月。具体金额由国际交流处根据专家条件及来校工作内容审核明确。
2、在校时间三个月及以上的专家:
在校时间三个月及以上的专家原则上参照上述资助范围予以资助,但资助力度(住宿及工资)由国际交流处根据项目内容另行通知。
3、特别说明:本项目财务核销部分均按照财务处相关核销程序和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报
一、流程
1)网上申报:登陆网址网址http://202.119.81.147:8000/HUST-----通过网址用注册的邮箱登陆----引智服务首页-- ---申请阶段---项目申请--项目类别--学校常规项目,项目名称填:双一流外专+聘请专家单位及外专姓名,系统里申报表的相关附件提交:1.专家护照 2.工薪合同(可选)。
2)网上审核:国际交流处在线审核。
3)提交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将电子表格导出并打印,盖学院行政章,送国际交流处(南三楼401国际交流处 石海霞)
4)申报结束
二、 网上申请图解
1、登陆网址: http://202.119.81.147:8000/HUST
2、注册:
3、进入 引智服务首页
4、进入 短期引智项目管理
5、进入 项目申请
6、项目申请 页面:
三、执行项目
专家来访并执行项目
四、项目评估
项目执行完毕,院系合作方及项目聘请专家将各自提交一份项目总结报告,其中外籍专家方要求专家本人以英文撰写,客观阐述本项目执行及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等。院系总结还需对照合同目标,逐一说明完成情况。
项目执行中后期提前告知项目总结会(或项目师生集中)的时间,方便学校进行项目执行效果的第三方评估。
项目执行完毕,可以根据财务处的报账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凭据和票据,到国际交流处审核并到财务处报账。
五、FAQ
1、在国外工作但未申请入籍的华人能聘请吗?
答:原则上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但对于特别优秀的华人可报国际交流处讨论。
2、专家来校工作期间能安排娱乐活动吗?能报销吗?
答:在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安排专家在适当范围内观光休憩,但国际交流处不报销此部分费用。国际交流处资助的费用只有三部分:机票、住宿和工资。
3、专家来校工作住宿有何规定?可以租住附近小区吗?
答:专家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以校内住宿为主。确有必要安排在校外住宿的,住宿费标准在680元/天以内。特殊情况需专项报批。
安排专家租住附近小区的,需按规定及时向小区居委会报到并保证专家工作期间的住宿安全。租住附近小区也需要索取发票才能报销。
4、专家来华机票报销有何特别规定?
答:包括外国专家从国外居住地到中国大陆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和专家从出(入)境口岸至武汉之间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票据包括国际机票发票、登机牌、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行程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为专家提供公务舱国际机票资助时,应在执行或承诺对方之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处申请,由国际交流处上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