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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文件精神,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物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选评定细则》,现开展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学院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不再具备申请资格,2024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未完成硕士学制的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

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态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除2024级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申请须完成相应培养阶段的考核,具体要求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3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34号)执行。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必备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博士研究生正式发表(见刊,下同)SCI-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SCI-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含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3、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

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工程技术、工艺、行业应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工程实践成果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5、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需由导师所在研究所/中心出具意见作为参考)

6、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

3、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

4上一学年度有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5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

6、经批准由博士转为硕士培养类型;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评定时间与程序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计时间20241117日前(具体见后续正式通知)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审议通过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选的评定细则;

2、成果登记请通过“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进行成果录入和审核包含发表论文、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等。在此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后(请确认提交状态为已完成),经过辅导员审核,才可以在奖助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自己的成果件。为了不影响大家引用成果,请尽量在申请开放前进行成果登记

3、学生申报。申请者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学院预选。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提交《物理学院评奖评优自评表》,另需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后根据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并进行公示,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5、国奖答辩。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召集评审答辩会,择优遴选。答辩会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差额评选。候选人依次介绍自己的学术成果和表现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整个环节博士不超过7分钟答辩5分钟,提问2分钟),硕士不超过5分钟答辩4分钟,提问1分钟);

6、审议入选名单。入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7、名单公示。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通过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8、材料提交。获评后的材料提交及社会公益要求详见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发放与监督管理

1、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研究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申请条件不符的将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资格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回馈学校。




  物理学院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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