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2027年推免生推荐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物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我校推免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免生的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已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学分要求,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排名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第三条 推免生的推荐程序
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陈述个人德智体各方面表现及个人学业规划,并承诺一旦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放弃。一旦放弃,学院不再推荐其继续深造,并记入诚信记录。推荐程序遵守关系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推免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100%+奖励分*10%。加权平均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历年加权成绩(百分制),均统一按照重修前首次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奖励分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执行,奖励分满分为30分,A级项目直接按奖励加分满分计算,B级项目的最高分值为5分,C级项目的最高分值为2分;由学生本人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必要时组织答辩。
第四条 推免生工作安排
1.9月7日前学院教务部门公示加权平均成绩;
2.9月7日前,学院审核鉴定奖励分情况并按需组织答辩,公示奖励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公示通过审核的特殊学术专长;
3.9月14日中午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参加免试推荐的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推免资格的同学要提交书面说明;
4.9月14日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公示回避报备声明;
5.9月14日前,学院公示综合成绩;
6.9月15日前,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获得推免资格的给予专门标注)并公示3天;
7.9月15日前,学院依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填报推免生资格审核表;
8.9月17日前,上报推免生资格审核表、推免生成绩单、推免生成绩排名和奖励加分明细等材料(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到本科生院。
第五条 本细则经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物理学院解释。
物理学院
2026年9月13日